-
会员登录 立即注册

搜索

又见山寨品!清凤纸巾赔偿清风100万 网友:康帅博瑟瑟发抖

[复制链接]
hola666 发表于 17-7-2019 00:5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ola666
17-7-2019 00:51:30 5952 0 看全部

在生活用纸领域,“清风”绝对是个响当当的大品牌。

杭州富阳有一家生产纸品的家庭小厂,主推的品牌是“清凤”,而且商标和“清风”也长得超级像。

7.jpg

(上面是原告的“清风”,下面是被告的“清凤” 图片由法院提供)

说到这里,你就应该明白大致是个什么样的事情,傍大牌,知识产权侵权。

关键是法院会怎么判呢?几元钱的一包的餐巾纸,会让它怎么赔?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跨区域管辖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这是它今天在线宣判的一起案件。

原告是国内某大型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产品有“清风”品牌系列生活用纸。

被告两个,富阳陈某,和他名下的一家纸业公司。这是由陈某夫妇及其女儿作为股东的家庭型小企业,成立于2008年,陈某既是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与总经理,也兼任财务负责人、公司联络员,公司经营规模很小,它生产的纸品品牌叫“清凤”。

原告起诉称,被告富阳这家公司曾经在2012年11月28日、2015年5月8日、2017年9月22日、2019年2月28日,分别因生产销售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纸品被给予行政处罚。

富阳公司的“清凤”纸品及与原告相应产品高度近似甚至相同的包装、装潢,已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应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要求支付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赔偿金以及原告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100万元。

被告富阳公司陈某辩称,四次行政处罚是没错,不过后面两次所涉主要品牌并非“清凤”,在2012年被工商部门查处后,仅在有客户要求时才会生产“清凤”纸巾,但生产量小,由小超市到公司批发销售。2017年底因厂房拆迁已停止生产经营,且不可能再次侵权。原告索赔金额太大了。被诉侵权产品和原告生产的相应“清风”纸巾外包装装潢应该是“近似”,也不算“高度近似”。

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的“清风”商标属保护期限内,有权提起本案诉讼。

原告的“清风”具有极高知名度,并且由相当部分产品的包装都已经取得外观设计专利。

而被告富阳某公司生产、销售的“清凤”纸品在包装装潢中在文字、字形、图案、色彩及其排列组合、构图布局等方面均构成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被诉侵权产品与原告的产品存在特定的联系,形成混淆,富阳某公司的涉案行为应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最后,法院综合考虑涉案商标的知名度、富阳某公司的经营规模、侵权行为的性质、主观过错程度、原告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今天上午法院在线做出一审判决:杭州富阳某纸业公司停止侵权,其与陈某共同赔偿某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共100万元,全额支持原告赔偿诉请。

网友评论

北京收缴山寨食品3000余公斤!“康帅傅”“粤力粤”……

“营养抉线”、“六个核桃乳”、“康帅傅”、“娃恰恰”、“粤力粤饼干”、“溜遛梅”……

这些名字猛一看似曾相识,仔细辨认就会发现竟然是“山寨”食品。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昨天通报,自去年12月以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等6部门共同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生产经营主体3.5万余次,捣毁制假售假窝点8个,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41件,收缴假冒伪劣食品3000余公斤。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免责声明:文章和图片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涉及版权侵权问题,请联系站长删除,必在24小时内删除,谢谢!站长微信:HOLA666_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您可能感兴趣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列表

查看:5952 | 回复:0

联系微信: hola666_com ICP备案号: ( 备案号暂无 )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4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